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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和信息化部4月28日稱,嚴禁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行業新增產能,繼續做好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工作,提出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環境敏感區域,實施減量置換,并探索建立全國產能置換指標交易平臺。
工信部官方網站公布的《部分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稱,產能嚴重過剩行業項目建設,須制定產能置換方案,實施等量或減量置換。《辦法》適用的部分產能嚴重過剩行業分別為:鋼鐵(煉鋼、煉鐵)、電解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行業。
工信部特別提出,上述行業新(改、擴)建項目產能置換指標,須為2013年及以后列入工信部公告或省級人民政府完成任務公告的企業淘汰產能,已超過國家 明令淘汰期限的落后產能,不得用于產能置換。《辦法》規定,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環境敏感區域需置換淘汰的產能數量按不低于建設項目產能的1.25倍 予以核定,其他地區實施等量置換。
此外,工信部還將支持跨地區產能置換,引導國內有效產能向優勢企業 和更具比較優勢的地區集中,推動形成分工合理、優勢互補、各具特色的區域經濟和產業發展格局,鼓勵各地積極探索實施政府引導、企業自愿、市場化運作的產能 置換指標交易。工信部將搭建全國產能置換指標供需信息平臺,為產能置換提供信息服務。同時,探索建立全國產能置換指標交易平臺。(來源:世界金屬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