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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落后產能是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為貫徹落實工信部、國家發改委等16部委《關于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產業〔2017〕30號)精神,進一步加大依法依規推進我區(寧夏回族自治區)落后產能退出工作力度,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關于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實施意見的通知》(寧政辦〔2017〕105號)要求,結合我區工作實際,制定2020年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高質量發展理念,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圍繞污染防治攻堅戰,利用能耗、環保、質量、安全、技術等綜合標準,淘汰落后產能,調整產業結構,建立市場化、法治化、常態化的工作推進機制,確保2020年全區淘汰落后產能應退盡退,為產業轉型發展提供支撐。
二、工作目標
以鋼鐵、煤炭、水泥、精細化工、鐵合金、電石、碳化硅、焦炭、造紙、制革、化肥、建材等行業為重點,排查、確定并完成《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中規定的淘汰類產能以及列入2019年淘汰落后產能清單企業的退出任務,通過嚴格常態執法和強制性標準,促使一批能耗、環保、安全、技術達不到標準產能、企業以及不合格產品,依法依規關停退出,產能過剩矛盾得到緩解,產業結構持續優化升級。
三、時間安排及工作任務
(一)摸底排查階段(2020年4月—5月)。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要全面摸底排查鋼鐵、煤炭、水泥、精細化工、鐵合金、電石、碳化硅、焦炭、造紙、制革、化肥、建材等行業能耗、環保、安全、質量達不到標準,以及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的落后生產設備及產能,研究提出本地區、本系統2020年度淘汰落后產能目標計劃,明確工作任務、時間節點、工作措施和責任部門等。同時,將目標計劃報寧夏制造強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0年6月—11月)。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對照摸底排查的落后產能企業名單,依法實施限期整改、斷水斷電、關停、拆除(封存)主體設備等監管措施。11月底前,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相關單位完成本區、本部門依法依規關閉退出落后產能工作。同時,將2020年本地區、本部門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年度工作總結書面報送寧夏制造強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計入當年淘汰落后產能退出情況。
(三)監督檢查階段(2020年12月)。12月前,寧夏制造強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發改、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市場監管、電力等有關部門,對列入2020年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的企業進行監督檢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自治區各相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市人民政府要認真組織實施,明確責任,細化措施,制定出工作時間表,狠抓工作落實。
(二)妥善安置職工。依法妥善安置職工,加大內部轉崗安置,對符合政策規定的,通過給予穩崗補貼、鼓勵企業吸納、自謀職業、技能培訓等政策措施,妥善做好淘汰落后產能企業人員安置工作。
(三)落實差別政策。對鋼鐵、水泥等行業能耗、電耗達不到強制性標準的產能,以及淘汰類的產能,執行差別電價、階梯電價、懲罰性電價和超計劃(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等差別化能源資源價格。加強信貸政策指導,督促金融機構按照區別對待、有扶有控的原則,做好去產能金融服務工作。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供地政策。
(四)落實責任主體,抓好責任擔當。企業切實承擔淘汰落后產能的主體責任,嚴格安全、環保、節能、質量等法規的落實,認真貫徹國家產業政策,積極履行社會責任,主動拆除落后產能設施裝置。各責任部門要督促指導企業按要求淘汰落后產能。各市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要督促指導企業務必于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淘汰落后產能主體設備拆除,組織相關部門對其進行驗收,做到應退盡退,堅決杜絕企業“邊退出、邊生產”。
(五)強化聯合懲戒。對未按期完成落后產能退出的企業,由相關負責部門推動落實公示工作,發展改革部門及時將有關信息納入“信用中國”等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公布,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和信用約束。
(六)加強輿論宣傳。完善依法依依規退出落后產能任務下達和完成公示及“紅黃牌”、舉報、信用評價等制度,運用對外網站及時公告年度落后產能退出企業名單、設備(生產線)和產能等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及時向社會和新聞媒體通報淘汰落后產能工作進展情況,強化社會和輿論監督,營造良好社會氛圍。